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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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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要在通知日期到校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参加开学典礼与入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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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报到之日起1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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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各学院、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处、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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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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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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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要求,由导师和研究生确定课程,研究生网上选课,具体要求见《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及各专业课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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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年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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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各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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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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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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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生严格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及考核,具体要求见《研究生课程教学及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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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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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任课教师、各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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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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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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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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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考核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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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系(所)、各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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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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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定,中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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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研究生中期评定实施办法》和《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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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学期末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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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系(所)、各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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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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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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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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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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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各学院、
研究生院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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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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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出国短期访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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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博士生出国短期访学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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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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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各学院、
研究生院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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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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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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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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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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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各学院、
研究生院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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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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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博士学位论文创新与创优基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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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第二学年学习的博士生可按《博士学位论文创新与创优基金管理办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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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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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各学院、
研究生院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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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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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博士生科研创新计划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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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第二学年学习的博士生可按《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申报省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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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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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各学院、
研究生院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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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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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创新实验竞赛”培育项目基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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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研究生创新实验竞赛”培育项目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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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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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各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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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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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答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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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可按程序申请提前答辩,按《研究生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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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入学后第五学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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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各学院、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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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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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答辩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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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年不能按时答辩的,可申请保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每次申请可保留资格1年,最长保留资格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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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学期6月底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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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学院、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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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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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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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阅读科技文献、参加学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按计划独立完成各阶段论文工作并在系所范围作阶段汇报。 独立完成课题全部工作,撰写学位论文。中途改变计划应及时报学院审批及研究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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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学年正常毕业前两个月完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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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各学院、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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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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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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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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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申请前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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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各学院与系(所)预答辩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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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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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件检查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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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后,由其指导教师及所在学院组织软件和硬件检查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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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申请前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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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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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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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申请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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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前向校学位办提交:开题报告,成绩单,经学院批准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答辩委员会委员及评阅人名单审批表,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及论文复印件,尚未正式刊出的提交录用通知书(原件);学位论文3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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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前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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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学院、
校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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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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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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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5名教授,其中隐名评审专家3名。博士论文评阅时间不少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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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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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学位办、
答辩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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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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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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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学校《博士学位申请及答辩工作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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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批准的答辩日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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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成员、秘书及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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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优秀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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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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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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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校学位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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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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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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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并填写博士学位审批表交校学位办汇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并作出是否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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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4、6、12月各评定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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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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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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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及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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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后,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办理离校手续。(学位证书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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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后2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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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各学院、研究生院、学校相关部、处、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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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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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示栏和研究生院网页公示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公示期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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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议后1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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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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