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6年起面向部属高校设立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按照工信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本年度我校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团队或个人进行申报,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奖项设置
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共分为“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两个奖项,两个奖项同一年度不可兼得,且团队和个人不得以同一个项目为主要成绩重复申报。
(一)创新奖学金授予在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档,奖金额度分别为3万元、2万元、1万元,一等奖名额为10名,二等奖名额为20名,三等奖名额为30名;
(二)创业奖学金授予在自主创业、创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设一等奖、二等奖两档,奖金额度分别为6万元、4万元,一等奖名额为10名,二等奖名额为10名。
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可与学校其他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兼得。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以及和谐校园建设;
4、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二)具体条件
1、创新奖学金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创新类大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做出较大贡献;在技术上有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2、创业奖学金
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创业项目创意新颖、市场前景良好;参加高水平创业竞赛,成绩优异;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或在高校创业孵化园、科技园创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申报方法及要求
(一)申报人须经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推荐:
1、校内单位推荐;
2、所在学科或领域内两位教授专家联名推荐;
(二)申报人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所有申报人均需填写附件1,同时创新奖学金申报者填写附件2,创业奖学金申报者填写附件3。附件1为报送工信部存档用,附件2、3为学校评审用),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评价材料。推荐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三)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不得兼报。
(四)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申报材料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的申报渠道和申报书填写规则,申报渠道不符合规定或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则的,认定为申报不成功。
(六)项目申报正文格式要求正文文字5号宋体,单倍行距,公式为全文按顺序统一编号。文中图、表随文出现,图片要求直观、简明、清晰,其中图形尺寸(宽×高):7cm×5cm,宽度<8 cm;必须用通栏排的图片时宽度必须<16 cm。图示字体汉字用黑体,数字英文用Time New Roman,中英文字号为6号,图号为全文统一按顺编号。数值表格要采用三线表,表头中使用量符号/量单位,表中文字采用小五号字,黑体。
五、其他
1、申报人于2017年1月3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学院。
2、申报材料分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包括报送工信部存档用的申请表和学校评审用的申请表2项,其中学校评审用申请表要求Word版和PDF版各1份,以“单位+本科/研究生+姓名+创新奖/创业奖 ”格式命名(例:航空宇航学院+本科生+张三+创新奖),纸质材料仅需提供学校评审用申请表1份。
3、请各学院组织好本学院学生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本学院学生申报材料并填写学院申报学生花名册(附件4),于2017年1月3日17:00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通过奥兰上报消息发送至赵铮,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军路校区学工楼208办公室)。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
[5]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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