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明书流程
凡丢失毕业证书原件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硕(博)士研究生,可以依据下面程序申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证明书”。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字【2014】8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毕业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毕业证书遗矢、损坏者不能补办,只能申请办理毕业证明。
(一)所需材料:
1.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报遗失声明;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申请须写在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确认;
4. 申请人当年的研究生录取名册复印件、《论文答辩申请书》、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学生本人到南航大档案馆办理);
5. 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电子照片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nuaa.edu.cn,尺寸120×160;大小15KB以内)。
6. 委托他人办理应另附如下材料:
(1) 委托书(无固定格式),应有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并有委托人签字。
(2)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每周五上午11:30前接受材料,下一周周一起可以领取。
(三)办理地点: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21房间)
(三)咨询电话:025-84896170、84892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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