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关于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
或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即将开始,请计划的申请人员按照下面工作时间表进行申请。具体条件和程序请参照本网站“专业学位”板块(同等学力相关表格下载区域-蓝色字体可以点击访问链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工作程序》(蓝色字体可以点击访问链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程序》(蓝色字体可以点击访问链接)。
联系电话:025-84896170(臧老师)、84892486(丰老师)
注:
1.资格审查表中封面的学号一栏暂不填写,第一页的照片必须粘贴。
2.资格审查表最后一页需经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同意(签字、盖章),申请所在学科导师同意并签字,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学院统一报送校学位办进行最终审查。
3.我校目前只接受学术型博士和硕士学位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博士学位时,申请者须满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蓝色字体可以点击访问链接),且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硕士学位时,申请者须满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左侧文字可以点击访问链接)。
4.每名博士生导师当年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不得超过5名,各学院在此原则下可根据自身师资情况,制定最大招生人数。
5.学费:
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学费共计4.8万,分4次缴纳,前4年的每年9月份缴纳1.2万,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同等学力博士申请资格;
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学费共计2.5万,分3次缴纳,前2年的每年9月份缴纳1万,第三次缴纳0.5万,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同等学力硕士申请资格。
6.同等学力硕士、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脱产上课学习,即和我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同堂上课。若学员单位申请集中办班,可单独开课,学费执行培养协议中的学费标准。
7.按照上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工作程序》、《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程序》准备纸质材料 (所有的纸质材料在申请者获得学位后需要归到个人人事档案以及南航档案馆 ),同时填写电子表格 《2017年申请南航大同等学力硕士博士材料统计》。 (蓝色字体可以点击访问链接)
资格审查工作时间表
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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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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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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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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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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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提交资格审查纸质材料至学位办。
2.电子表格《2017年申请南航大同等学力硕士博士材料统计》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n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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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
(明故宫校区综合楼
521室、5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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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逾期不再办理;
2.课程须在1学年内修完;课程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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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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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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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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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审查结果、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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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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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办理报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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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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