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研究生:
根据《江苏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苏教财〔2009〕48号)等文件精神,为了使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医疗有所保障,按照市医保中心的要求,学校将统一组织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针对2017级研究生开展医保信息采集工作,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
本次大学生医保办理以2017级研究生为主(不含进修生、同等学力研究生、已有医保的定向委培研究生),未参保的其他年级在校研究生也可办理。
二、交费标准及保障期限
2017级秋季入学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缴纳3年保费,共360元,保障期限为2017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2017级入学博士研究生(含春博),一次性缴纳4年保费,共480元,保障期限为2017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未办理医保想参保的2016级研究生,缴纳2年保费240元,保障期限为2017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未参保想参保的2016年以前研究生缴纳1年保费100元,保障期限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在校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院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在交费情况中查看自己医保交费情况。已缴纳保费但不参保、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学校会统一退费到银行卡。
三、具体要求
(一)宣传动员
1、各学院新生辅导员认真学习校医保办公室提供的医保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材料(附件1),动员广大学生都能够积极参加医保。重点提醒2016级硕博连读转博学生、2017级春季博士查看医保交费情况,并提醒其缴纳保费。
2、对于经动员宣传仍不愿参保的学生,组织其填写《不参保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并口头告知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学不享受公费医疗政策,告知书学院留存备案,复印件交研工部。
(二)医保信息统计工作
1、根据医保交费情况表(附件2),统计参保学生和不参保学生信息。对于不参保但已成功扣费学生,各学院在9月18日前将《2017级研究生医保退费学生汇总表》(附件3)发至研工部邮箱,学校后期会统一退费到学生银行卡。
2、需要参保学生信息,填写《2017级研究生医保信息采集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所需字段可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所需字段包括:姓名、学号、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出生日期、民族、户口性质、入学时间、联系电话、备注。
特别提醒:(1)所有数字均用文本格式输入;(2)身份证号中有字母的要用大写;(3)出生日期、入学时间八位数字输入要完整(例20140911),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码的信息相对应;(4)证件类型、性别、民族、户口性质最后需要转换为编码(编码详见附件5)。
3、将未交保费想参保的新生、想续保的老生信息一并填入《2017级研究生医保信息采集汇总表》中。提醒学生,学校将于9月20日统一扣款,请保证卡内有足额现金,逾期未交保费的视为放弃参保。
4、按照省有关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学生的学生个人缴费部分(2016级以前100元/年,2016级以后120元/年)由财政部门补助,低保生必须出具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必须是2017年7月以后审核过的,家庭成员一栏必须有学生本人名字,户口本不可以证明低保)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低保证明要有学生本人名字、低保字样、时间2017年7月以后,盖当地民政部门章)。材料左上角注明学号、姓名。低保学生的医保信息也填入《2017级研究生医保信息采集汇总表》,在备注栏中标注“低保学生”。低保学生的保费先需个人缴纳,待南京市医保办审核后学校统一退费。
5、《2017级研究生医保信息采集汇总表》以“XX学院2017级研究生医保信息汇总表”命名,电子版于9月18日中午前发送至nuaa_ygb@nuaa.edu.cn,纸质版盖学院党委章后交至研工部。
附件: 1.医保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材料
2.2017级研究生医保交费情况
3.医保退费学生汇总表
4.2017级研究生医保信息采集汇总表
5.医保信息编码规则
6.不参保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
(附件涉及学生信息,请与学院辅导员索要)
研工部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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