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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7/9/22 10:31:00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教育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07),请各学院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评选工作。

   一、评选办法

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原则、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名额分配办法、奖励标准、评审程序、评审要求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执行。

二、时间安排

1927日前,学院公布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组织研究生申报;

21015日前,学院完成申请者材料公示,完成研究生获奖候选人名单公示,并将获奖候选人材料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处;

31025日前,研究生院公示审核的获奖候选人名单;

41030日前,学校公布获奖名单。

、材料提交

19271500前上报本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

21025日前上报《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7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2017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

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上报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学生在申请条件一栏中需填写个人在学习、科研、社会工作、获奖等方面的情况,申请人签名需用手签;《2017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2017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盖单位行政章。

31030日前按要求推荐具有代表性的获奖研究生撰写先进事迹(各学院先进事迹材料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先进事迹撰写要求及范本详见附件3),事迹材料不少于4000字。

4、所有获奖学生需提供清晰竖版生活照1张(照片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并提交事迹简介1份(事迹模板简介详见附件4),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

5、所有获奖学生需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调研问卷(问卷填写要求及网址链接另行通知);

6、以上要求上报电子版的材料均以“学院+材料名”命名,学院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到邮箱nuaa_ygb@nuaa.edu.cn,纸质材料交至综合楼501室;

7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束后,各学院积极宣传获奖者事迹,通过学术沙龙、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促进学院研究生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附件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推荐名额

3. 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撰写要求及范本

4. 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简介

 

 

                              研究生院

                                 201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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